<

员工与其他方等价入股的会计处理:员工作为认购者之一,以与其他认购者相同的认购价格参与发行人定向增发,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问题1【员工与其他方等价入股的会计处理】:员工作为认购者之一,以与其他认购者相同的认购价格参与发行人定向增发,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案例: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A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该持股平台与外部独立投资人同时认购发行人增发的股份,交易价格为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持股平台A该次股份认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的核心是对职工提供服务的补偿或激励。 实务中,发行人制定的定向增发方案以及价格,往往是发行人、持股平台及外部投资者等多方面商讨博弈的结果。 发行人同时向非关联方和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增发股票,若发行价格与认购 条件一致,不存在对员工的激励,可以不确认股权激励的相关费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