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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尚未完成时是否应确认权益的问题 

1.案例背景
A 挂牌公司在 20X2 年进行定向发行,于 20X2年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X2 年 10 月公司取得定向发行无异议函并开始安排认 购事宜。20X2 年 12 月,A 公司收到增资款,并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20X3年1月,相关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登记。
2.问题
截至 20X2 年 12 月 31 日,增资事项尚未完成股份登记,A 公司在 20X2 年的年报中是否可以确认为权益?
3.具体分析
案例中,截至 20X2 年 12 月 31 日,A 公司定向发行事项已经取 得了所有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款已经到账并完成验资。虽然新增股份在 20X3 年 1 月才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但如果公司、主办券商和会计师判断 A 公司不存在影响定向发行条件等重大事项,可以合理确认A公司定向发行事项在 20X2年已经完成所有的实质性审批程序,尚未完成的股份登记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那么相关增资款可以确认为 权益。考虑到截至 20X2年12月31日,新增股份尚未完成登记,公司 20X2 年年报的股本数可以按照定向发行前的股本数披露。同时,计算每股收益时,可以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数计算,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股份数进行调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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