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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费及安装费属于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用的问题

A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终端产品的主要用户群体为便利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A 公司在售前、售中、售后阶段涉及提供技术咨询、产品演示、产品培训与操作讲解、 安装与维保等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A 公司应该 承担产品验收前的安装服务和产品培训、操作讲解等技术服务,以及 提供 1-5 年不等的售后维保服务。A 公司按照售前、售中、售后的金 额单独列示相关服务费用。A 公司认为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支出主要系 公司整个销售业务拓展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与公司产品的具体 销售不直接相关,且难以分摊至具体订单,因此全部计入销售费用。 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A 公司列示在销售费用中的产品服务费明显较高。
2.问题
A 公司所承担的安装服务、技术服务费用属于营业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3.具体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相关规定,销售费 用核算的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销售费用不强调与合同的对应关系。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一)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案例中,A 公司在售前阶段所发生的技术咨询和产品演示等服务,若是合同签订前为获取产品订单而发生的支出,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 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具有合理性。对于售中阶段所发生的服务,考虑到 A 公司的合同中已明确约 定其应承担产品验收前的安装调试、产品培训、操作讲解等工作,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服务活动的发生是基于销售合同约定开展的,A 公司认为与产品的具体销售不直接相关缺乏合理性。上述为履行客户合 同而发生的服务费用,在满足增加履行履约义务资源、成本预期能够 收回的情况下,属于新收入准则规范下的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应结合 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合理判断提供相关服务的承诺与转让商品的承 诺是否能够单独区分,并在相应履约义务完成时结转成本。对于售后阶段所发生的维保服务,A 公司应结合提供服务的年限 和内容合理判断属于法定质保还是额外提供的服务。若不属于法定质保,应识别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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