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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以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结算的或有对价会计处理

三、以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结算的或有对价 以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结算的或有对价,在合并报表层面,同样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当标的公司实际业绩确定时,将因或有对价确认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不再核算相关股份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当购买方实际收到业绩承诺人补偿的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时,应作为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即终止确认上述其他权益工具,并相应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则冲减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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