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9【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A公司持有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金额10,000万元,票面利率5%,实际利率4%,该项投资结息日为每月21日。20X1年12月31日,A公司将12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A公司将未到期的利息收入计入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分析: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项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该案例中,A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应以实际利率计算各期利息收入,并调整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不应以票面利率计算未到结息日的利息并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项目。